舟山航海学校教学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时间:2017-06-08 点击数:

工程名称:舟山航海学校教学楼改造工程 招标内容:施工招标

工程地址: 定海区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 舟山航海学校 招标代理: 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舟山航海学校教学楼改造工程,装修面积约为4037m2,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说明。

招标范围:舟山航海学校教学楼改造工程,主要为航海学校教学楼改造的室内装修(室内天棚墙面乳胶漆、地面地砖等)工程。

招标控制价: 979023 元 工期: 45 日历天 工程质量: 合格

下浮率区间: 3%、3.5%、4%、4.5%、5%  

一、报名条件;

1.1企业资质:在舟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1.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书)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1.3报名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企业营业执照

真实有效

2

企业资质

符合要求 真实有效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真实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具有A类安全考核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

4

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

企业、项目负责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不得有三次及以上正在受公示的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5

项目负责人资质

符合要求 真实有效

6

项目负责人近二年承接的项目

提供项目负责人手册和《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两者记述一致。该表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7

项目班子配备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配备齐全(其中安全员配备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持证上岗,项目负责人须有B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安全员须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且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8

诚信承诺

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注: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实,相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无法提供原件核实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发文部门盖章确认。

2、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竣工验收时间以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包括项目核销记录)。

二、其他:报名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报名表及项目负责人工作手册等达到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所有资料(一式二份且按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并出示原件。

三、有意向者请于2017年6月7日至 2017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到17时00分到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586号建设大厦D座11楼(代理部))处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四、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80-2608985 联系人: 刘晓梦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学校网站发布。

 

 


Copyright©2016 舟山航海学校   校址:浙江舟山市定海区城东双拥路128号   联系电话:0580-8232100  师德举报电话:0580-8232097  
浙ICP备11027317号-1   浙公网安备 33090202000381号